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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因聘用合同发生争议进行调解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8-04-03 16:06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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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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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3

实施编码

 

4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因聘用合同发生争议进行调解 

子项名称

 

5

实施主体

恭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

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

7

承办机构

恭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基层工作股

8

联办机构

无

9

办理地点

恭城镇迎宾路29号司法局二楼基层股

10

办理时间

夏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11

咨询及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73-8210148

监督电话

0773-821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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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0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依据聘用合同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方面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提请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给予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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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因聘用合同产生争议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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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此事项属于县单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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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0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依据聘用合同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方面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提请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给予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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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依据聘用合同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方面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提请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给予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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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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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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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条件

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依据聘用合同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方面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提请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给予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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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申请书(空白)、示范文本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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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环节

(含中介服务)

环节名称

无

办结时限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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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方式及标准

1.书面报告提请调解,对聘用合同条款进行解读。

2.口头报告,预约调处。

23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

24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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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及其依据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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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因聘用合同发生争议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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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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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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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单位办理

30

预约办理

可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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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支付

不可网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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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快递

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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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系统

自治区政务服务通用软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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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对哪些方面的争议可以提请调解?

对依据聘用合同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方面的争议,可以提请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给予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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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1.受理环节责任:对投诉或纠纷事项进行初步了解,确定是否受理范围,依法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

2.调查环节责任:对投诉或纠纷事项进行调查,充分收集证据,弄清事实真相.纠纷事由.双方诉求,找出调解的思路和方法.

3.调解环节责任:公平、公正地处理当事双方诉求,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劝导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努力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通过调解达成协议的,调解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要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作出裁决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利与渠道.

4.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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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应当予以调解的纠纷未及时调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重损害的。

2.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调解的。

3.未按法定程序或未遵循行政调解原则实施行政调解的。

4.未严格遵守办案纪律,接受当事人吃请和收受好处的。

5.未严格履行行政调解信息公开的责任与义务的信(当事人要求保密的除外)。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37

备注

附件:

1.申请材料目录

2.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因聘用合同发生争议进行调解流程图


附件:1.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因聘用合同发生争议进行调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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